6月2日,四川省大邑县检察院与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召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暨“两法衔接”工作会议。

会上,大邑县环保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县烟草专卖局的主要负责人针对行政执法和“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各发言入主要从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好的经验做法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将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两法衔接”工作。随后,大邑县检察院与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重点监督的几种情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的程序等多方面形成一致意见。 

记者在会上获悉,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关,重点对两类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一是致使或者可能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不特定多数公民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违法行为;二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问题最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务资源、国有资产保护、产品质量与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重点监督的情形包括政执法行为的主体是否适格,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当,使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滥用职权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 

近年来,大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两法衔接”,合力作用初步显现,一批危害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制裁,特别是在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2015年以来,大邑县检察院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0件,发出检察建议80件,涉及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林业)管理等多个领域。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公安机关均作出立案决定。其中,建议移送立案的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大邑县检察院对于涉案野生动物制品的无害化销毁过程也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是全省“四类人员”出庭的示范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邑县检察院将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与各行政部门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用好网上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与各行政部门落实定期联席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开拓思路、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和预防工作,切实做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