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方面要借助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模式,另一方面,也要对体制机制做配套改革,形成能激励法官、检察官“多办案、办难案”的绩效考核办法,确保改革不走回头路。日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动态考核机制,激励法官积极性。

乐山中院副院长傅岷雪说,曾经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分案,因为原有的绩效考核体系是以案件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办理疑难案件审理周期长,法官精力投入多,审判效率较低,绩效考核的排名比较靠后,所以谁都不愿意主动接疑难案件。

到底什么是难案?难案的标准由谁来定?死板的考核机制不符合动态的案件变化,考核不公平让法官们在工作上严重倾斜,不仅没有激发办案积极性反而让法官们怨声载道,这与通过绩效考核的方法来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相去甚远。

如何让考核分数适应案件动态变化的难易程度,这是乐山中院一直在深入研究的问题,因此该院推出了动态绩效考核机制。

司改后法官成了法院的主体,对不同案件难易变化最为清楚。乐山中院的第一招就是发挥法官一线办案的优势,让他们随案件的变化自己制定考核标准,做到以动治动,以动激发动。

乐山中院院长王雪梅表示,该机制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自主决定案件考核的折算标准,它要实现的是精准考核,既要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也要发挥大数据的作用。

该院每3个月举办一次动态系数评议会,审管办提供全院近5年来案件审理情况的大数据,法官们依据实际变化趋势,适时调整案件折算系数,动态实施分案。而院党组不干预具体评价标准,只是规定难易搭配的套路模式,确保各团队审理案件的数量、难易程度基本均衡。

乐山中院员额法官周全说:“以前我的柜子堆满了案件,有了这个考核,大家办案效率都很高。”现在放置成绩展板的电梯间,成了法官们经常聚集讨论的地方。考核指标同以往一样拉开了考核差距,但法官们积极性高了,因为考核标准是他们共同制定的。

同时,在动态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乐山法院正在制定员额法官奖金发放标准和员额退出机制,让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更科学、更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