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达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在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环境保护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履行职能职责,主动做好危化物品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打击工作,重点开展了机动车“减排减放”“降噪降音”“治乱缓堵”三大攻坚行动,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幸福美丽达州保驾护航。

一、严管危险化学品,实现危化领域零案件、零事故。近年来,把宣汉普光气田、达钢二甲醚厂、达州瓮福化工厂等10多家危化品运输生产企业、400余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认真贯彻剧毒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剧毒化学品管理,确保了全市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未发生任何案件和事故。一是构建管理网络,落实管理力量。在治安支队枪爆管理大队确定了1名剧毒化学品管理的民警,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全市所有剧毒化学品单位均安装了管理信息系统,对剧毒化学品流向实现网络化管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危险物品治安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剧毒化学品单位落实每月一次的治安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共组织重点地区专项整治行动3次,出动警力800余人次,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80余处。二是加强备案管理,防止漏管失控。近年来,针对剧毒化学品单位底数不清、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多次组织对化学化工和自来水企业等可能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剧毒化学品企业不发生漏管失控。同时,通过备案,摸清剧毒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管理网络,落定治安管理责任。三是完善硬件设施,提高防范能力。对各报备单位,由属地公安机关及时对其剧毒化学品储存仓库按照省公安厅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要求所有仓库必须安装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安装防泄漏或监控装置。目前,全市剧毒物品单位的储存仓库均安装了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另外有5家安装了防泄漏装置。四是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车辆无证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违反限行规定、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初步建立完善剧毒化学品、放射源运输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近5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剧毒化学品、放射源运输道路交通事故而危害环境安全的事故案件。

二、严管机动车排气,最大限度减少空气污染。坚持以严把车辆检验关与报废车检查关为切入点,严防“废车”“病车”上路。一是严把新车上牌关。对新申领牌照的机动车,严格对照国家机动车管理目录,对未经许可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发证上牌,防止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上路。二是严把车辆定期检验关。将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作为车辆年检的前置条件,对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年检合格,一律不准继续上路行驶。主动联合市环保局、机动车检测站,大力推进机动车环境检验机构建设。目前,通川、大竹、开江、渠县、万源已基本建成简易工况法检测线,有效降低了我市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量。三是严把淘汰注销关。2013年以来,全市共淘汰注销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2079辆(其中,2013年实际淘汰注销25716辆,2014年实际淘汰注销4604辆、2015年实际淘汰注销8937辆、2016年实际淘汰注销7407辆,2017年1-6月实际淘汰注销1565辆)。按照每年省厅交管局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注销率达100%。

三、严管机动车鸣笛,全力减少城区噪音污染。牢固确立“为群众提供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这一目标,狠抓机动车“禁鸣”管理,加强交通标志设施完善,不间断开展集中整治,全力为我市建设“宜人”“宜居”城市作出贡献。一是完善标志。通过对城区“禁鸣”标志进一步排查,先后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区出入口、重点路口、居民小区周边等新增“禁鸣”标志13块。二是加强整治。加强常态管理的同时,集中优势警力,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夜间市区“禁鸣”管理,减少城区噪声污染源。今年以来,开展集中整治8次,查处该类交通违法行为1100余起。三是加强教育。落实标本兼治措施,加强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教育管理。借助新闻媒体,加强“禁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适时曝光乱鸣喇叭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杜绝随意鸣号现象。

四、认真履行好环境保护的内部管理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坚持发展与节能同步、效率与节约并举的指导方针,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认真抓好监督检查,稳步推进节能改造。源头治理环保问题,关闭了监管场所的猪场;加强机关办公区和食堂的废物废料处置工作,按要求处置工作、生活垃圾;通过降低公务用车油耗、节约用电、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节约办公耗材等有力措施,有效做到了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