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水产局组织专家对《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工程对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四川省农业厅对《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工程对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及补救措施予以批复。

四川省农业厅原则同意《专题报告》提出的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并要求《专题报告》所确定的补救措施纳入项目环评报告,不得随意改变,补救措施所需经费纳入项目环保投资预算。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题报告》内容,重点落实好三项工作:1、工程项目业主开工时,须书面报告当地渔政部门,并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落实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具体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实施方案,报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审查后实施。2.做好大桥建设期和运行期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因运输油料类和危化品等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保护区水质,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宣传和教育,严禁向河中倾倒工程废碴、垃圾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严禁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发生。项目批复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以及批复后五年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专题报告》应重新报批。

省农业厅批复同时要求,建设项目部门须主动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渔业资源补救措施落实完成后,将开展情况上报省厅,届时省厅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广平高速公路”指挥部、市农业局、青川县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等单位参加评审会。